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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生活法律] 小三擊敗「華爾街色狼」 性騷獲賠5.5億

這是一個秘書小三對抗色狼老闆的故事。美國「紐約國際集團」(New York Global Group)執行長魏天賓(Benjamin Wey)昨日被法院宣判,因性騷及毀謗前秘書,必須賠償她1800萬美元(約5.5億元新台幣)。
25歲布芬(Hanna Bouveng)為瑞典籍,完全無財經背景的她於2013年被魏天賓聘請擔任秘書。布芬向法院表示,已婚的魏天賓不斷靠著身為公司老闆的權勢要和她發生性關係,並為她租下月租逾10萬台幣的曼哈頓公寓,以方便兩人偷情。沒想到,魏天賓某天在藏嬌金屋處發現床上竟躺著一名裸男,才發現小三秘書另有男友,氣得將布芬開除,並在臉書上留言詆毀布芬,罵她是「妓女」、「兩腿開開的女人」。
布芬於是提告魏天賓性騷及惡意毀謗,她在法院聲明中表示,她和魏天賓共發生4次性行為,第一次時,魏天賓只撐了2分鐘就不行了,紐約媒體還因此戲稱這位華爾街CEO為2分鐘之狼。
法院昨日判定,魏天賓必須賠償布芬200萬美元,另追加1600萬美元的性騷及報復性毀謗的懲罰金。總計布芬可獲得1800萬美元賠償金。
轉載來源:蘋果即時 桂家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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