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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外面生下與配偶沒有血緣關係的子女,該怎麼辦?

如果您在外面生下與配偶沒有血緣關係的子女,需要依照相關法律程序進行註冊或認領。以下是可能需要採取的步驟:

1.註冊出生:所有出生的孩子必須在出生後30天內向戶政機關註冊出生。註冊出生後,您可以獲得孩子的出生證明和戶籍謄本。如果孩子的父親為非配偶,可以在出生證明上申請列明生父的名字。

2.確認父母關係:如果孩子的父親為非配偶,需要進行父母關係確認。確認父母關係的方式包括:

‧認領:父親可以與母親一同向戶政機關認領孩子,證明他是孩子的父親。認領需要提供證明文件,例如孩子出生證明、父母雙方的身分證明等。
‧去簽約:如果父親無法認領孩子,可以與母親一同簽署協議書,確認孩子的父母關係。這需要在公證機關簽署並保留印章。

3.確定撫養費和監護權:一旦父母關係得到確認,需要確定孩子的撫養費和監護權。如果您希望獲得孩子的監護權,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請,並提供相應的證據。關於撫養費的數額,可以與孩子的父親協商或者向法院提出申請。

需要注意的是,父母間的責任和義務不因婚姻關係而產生,無論您是否與孩子的父親結婚,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,確保孩子的權益得到保障。如果您有任何疑問,建議諮詢警安徵信專業律師的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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